網曝吐魯番警車改車標上路 回應:車輛為報廢車可在緊急情況使用
  亞心網訊(首席記者胡大敏)近日,一輛吐魯番牌照的警車停靠在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春風巷,引起網民關註。有網民拍照後發到亞心網論壇,質疑這輛車是豪車,改換車標後上路,有超標配置公務用車之嫌。當地公安部門回應稱,該車是在緊急情況下執行公務時使用的。目前,吐魯番地區紀檢部門已介入調查。
  7月1日,“danyida”在亞心網論壇發帖說,6月30日,他看到一輛車牌號為新K00XX的警車,外型與一輛豪車一致,但標識卻換成了其它車型。“這個車應該是吐魯番的警務豪華用車了。”發帖人質疑,“為什麼要換車標呢?是否存在超標配置公務用車的情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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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就是帖子中提到的警車 圖據亞心網
  帖子附上了這輛新K00XX警車的照片,還附上了一張豪車的車身照片,通過對比發現,這輛警車和這款豪車幾乎一致。
  據瞭解,網民在帖子中提到的這款豪車是2004款,當時新車的出廠指導價為98萬元,目前已停產,市面上此車的二手車價格在20-30萬元左右。而《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中規定,一般公務用車配備排氣量1.8升(含)以下、價格18萬元以內的轎車,其中機要通信用車配備排氣量1.6升(含)以下、價格12萬元以內的轎車。
  7月3日,記者把相關情況向吐魯番地區紀檢委、地區公安局督察支隊反饋,7日,吐魯番地區公安局督察支隊有關人員說,經過調查瞭解,車輛為吐魯番市公安局刑警大隊車輛,在財政部門把車劃給刑警大隊使用前,該車的車標和車型就是現在這個樣子,不是車輛使用單位進行的改裝。
  吐魯番地區紀檢委黨風室一名工作人員介紹說,經過初步調查瞭解得知,幾年前,因這輛車出過交通事故,最後報廢,放到交警隊時間過長,之後進行了維修。“因吐魯番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只有兩輛越野車,且其中一輛已無法繼續使用。”這名工作人員說,經過吐魯番市委批准,同意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在緊急情況下,執行緊急任務或上山執行任務時,可以臨時使用這輛車。
  經查,網帖反映的情況,實際上是吐魯番市公安局負責人從南山礦區下來,到自治區公安廳彙報工作,其間,吐魯番市公安局刑警大隊負責人需到位於烏市春風巷(爆料人拍攝地)家中取材料,被網民拍攝到。
  針對吐魯番市公安局是否存在公務車輛超標配置、是否存在私自改車標執法犯法的問題以及報廢了還能上路使用等問題,這名工作人員說:“我們還需要對車輛使用單位做進一步的調查。”該工作人員說,如果一旦查實車輛使用單位存在相關違規違紀問題,他們將進行處理。
  隨後,記者聯繫了吐魯番市公安局督察大隊有關人員想要詢問具體情況,對方稱具體負責人不在。而與車輛使用單位吐魯番市公安局刑警大隊相關工作人員聯繫後,對方婉拒記者採訪。
    (原標題:網曝吐魯番警車改車標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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